郭德清
器物類 - 商業財產
碑碣拓本
1858~1858
寬:70 x 高:31 (cm)
原碑尺寸(寬):70.00 , 原碑尺寸(高):31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蓋聞喜心樂助,古人高風;余窃有志焉,而未能逮焉。今維麻豆庄自舊建北極神居以來,香火之需以及齋糧諸費,先哲經書,措理裕如,原無俟余之多贅;祗以區區之誠,不嫌過僭,願將自己所置之大租谷壹拾壹石陸斗献入,聽廟祝對佃收成,為廟中香灼之用。則補苴雖在一時,為賴寔關營世。謹此上仰神庥,泐石為志。
其現佃租聲列左:
下營陳六四石,芳港陳吾幾谷弍石,麻豆李覃谷壹石弍斗,中營陳振榖七斗,陳德為谷五斗六升,媽祖會榖壹石,馮妙老谷弍斗弍升,馮軒谷弍斗弍升,廖文懷、(廖)武懷谷壹石七斗。
咸豐八年,嘉義郭德清敬獻。
採拓
登錄號:19580010310
本物件為西元1858年(咸豐8年)嘉義郭德清捐置大租榖十一石六斗,以為北極殿香燈之用,並詳列佃租分配情形,以為昭信。
寺廟為民眾的信仰中心,所以對寺廟的事務非常虔誠與重視;不論是人力的支援,亦或財物的捐助,皆是不遺餘力,故各地祠廟皆有信徒的捐獻,以為祭祀所需之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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